□通訊員 丁旭
本報訊 6月10日,鹿邑縣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依托新時代“楓橋經驗”,聯合鹿邑縣公安局谷陽派出所成功調解一起因雜物堆放引發的鄰里糾紛,使鄰里矛盾得以緩和,維護了和諧的鄰里關系。
據了解,賈某與王某系多年鄰居,兩家房屋相鄰。王某房屋西側通道堆放了水泥塊、樹枝等雜物,影響賈某正常通行。賈某多次要求王某清理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王某排除妨礙。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通過查閱卷宗、走訪調查,發現雙方當事人曾多次因此事發生爭執。為妥善化解矛盾,承辦法官決定以“情”入手開展調解工作。開庭前,承辦法官從“遠親不如近鄰”的傳統美德入手,耐心疏導雙方當事人情緒,同時結合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釋法說理。經過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王某同意清理雜物。
為確保調解成果落到實處,承辦法官聯合轄區派出所民警趕赴案涉區域。在承辦法官和民警的共同見證下,王某當場將雜物清理干凈。隨后,承辦法官和民警就地開展普法教育,通過以案說法的方式向圍觀群眾講解相關法律規定,引導群眾依法妥善處理鄰里糾紛。